8月18日,大武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大武口区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公告》,2021年大武口区小学计划招生76个班3385人,初中计划招生70个班3500人。其中,市直学校招生600人,区属学校招生2900人。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坚持“片区招生”,深化“阳光招生”,促进依法办学,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自治区招生工作要求,大武口区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将采取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方式。一年级新入学儿童摸底登记时间为8月20至23日。学生家长可用电脑登录“大武口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szsrxbm.cn)”或用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如愿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大武口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相关地点进行审核。大武口区教体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安排专人逐一核对每个学生的房产证、户口簿、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区教体局安排督导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信息核查过程。
大武口区城市和农村小学统一招收年满6周岁以上的大武口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大武口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日期以2021年8月31日为界向前推计算)。
初中招收大武口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大武口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凡符合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及其烈士子女;公安英模、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区两级引进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子女;市、区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外籍华侨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优抚人员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可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学生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和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以户籍为主要入学依据,房产为辅助入学依据。各类入学学生主要以户籍为依据确定入学条件,学生户籍必须和所在片区学校相互对应。
学区内学生:儿童(少年)本人具有大武口区户籍,原则上户籍所在地必须在与就读学校相对应的学区内,且与户主关系、迁户、购房时间都符合规定要求,户籍和祖父(母)在一起、户籍和房产不一致但同在一个学区的学生,可在公布的片区学校入学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户籍迁入一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不一致,但在同一个学区内,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户籍迁入三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父母一方在此户籍上,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户籍迁入三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各类学生。
学区调剂生:儿童(少年)本人具有大武口区户籍,与户主关系符合户籍要求,但入户或购房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户籍与房产不一致不在同一学区、非大武口区户籍在本地购房、廉租房的学生,有空余学位,则按学区学校入学;若空余学位不足,调剂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不一致,不在同一个学区内,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户籍迁入三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石嘴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非大武口区户籍,其父母在大武口区内购房,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的。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辖区调剂生:大武口区户籍在城区租房、购买的营业房未经营或转租的,集体户、挂靠户、外省(区)市、县户籍在本地租房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直接调剂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租房协议需到政府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已迁入大武口区为集体户、挂靠户。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已迁入大武口区,在大武口区租房或购买营业房,但营业房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的。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外省(区)市、县户籍,在大武口区租住房屋的。
其他类型学生:不存在以上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因其他因素形成的特殊情况者,需由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体局进行登记后分配就学。
有关政策要求
户籍迁入年限、房产购置年限以2021年7月31日为界限向前推算。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入学时,同一户籍、同一房产近三年内,原则上在所属学区中小学只能安排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从2020年7月31日为界限向后推算,以后每三年为一个轮次)。
同一房屋产权证,房产持证份额51%以下的,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不算第一持证人,只能按照挂靠户登记入学。
缓学办理需在2021年8月20日前到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按照入学年龄要求按时入学。
享受优待政策的需在8月23日前到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按照户籍、房产和学位要求办理入学。
为保持星海镇(含城区周边)中小学校生源稳定,保障星海镇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不缩减,城区中小学不得招收星海镇(含城区周边)的一、七年级学生。一是星海镇(城区周边)的一、七年级学生,原则上应该在星海镇(城区周边)的中小学就读。如确需到城区就读的,需在城区购买房产同时将家庭户籍迁入到相应房产上,方可在城区就读。二是户籍为星海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已在城区小学或周边小学就读毕业的,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原则上应该在户籍所在地星海镇的初中就读。如确需在城区就读初中的要将家庭户籍迁移到城区,凡是不能将户籍迁入到城区学校所在片区范围的,区教体局将按照辖区调剂生进行调剂分配入学。凡是未按照政策规定违规招收星海镇户籍学生的学校,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记者 朱玉浩)